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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shakhar32 on Apr 17, 2024 1:05:29 GMT -5
上周,高等法院第二小组再次讨论了将合伙人排除在税务执法责任之外是否构成设定法律费用时可衡量的经济利益。应部长阿苏塞特·马加良斯ã的请求,审判暂停。 讨论将合作伙伴排除在 费用中的税务执法责任之外 在上一届会议上,报告员赫尔曼·本杰明部长了解到,就设定法 新西兰电报数据 律费用而言,如果在执行前例外的情况下仅仅排除了合伙人作为纳税人对债务人公司提起税务执法诉讼,因此费用的设定必须符合年民事诉讼法第条建议的公平判决。 他说“这是因为有关税收债务及其金额的讨论保持不变,调整仅涉及负责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分歧 在反对票中,毛罗·坎贝尔·马克斯部长表示,虽然将合伙人排除在税务执法责任之外不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无法将其用作屈服金额仲裁的参数,但法律规定费用必须根据第条第款确定的案件的最新价值确定。 他说“该装置在衡量标准之间建立了优先顺序,案件的更新价值是当无法衡量所获得的经济利益时必须采用的辅助规则。”部长奥格·费尔南德斯也遵循了这一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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